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热议暑期游泳安全:防止孩子野泳 不如泳池免费

www.fjnet.cn 2013-06-21 09:00  黄冬梅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典型例子

十五中全年节假日免费开放校内场所

福州市第十五中学就利用校内的资源,在假期内面对所有学生开放校内的社区少年宫、社区青少年数字文化宫和体育场所,同时还举办夏令营、知识竞赛等,吸引学生前来。

昨日下午,福州十五中保卫处肖老师说,一到放假期间,学生没有课业压力,去向就很难把控。由于没有适合的去处,学生就会去游野泳、跑网吧上网等。不仅危险,而且等开学时很多学生玩惯了,就会产生厌学情绪。

“我们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校内资源,为学生假期提供免费学习、锻炼场所。”肖老师说,结合学校内除了篮球场、田径场等体育设施外,还有一个社区青少年宫和社区青少年数字文化宫,从2010年开始,学校就在节假日期间面向全体学生开放这些场所。开放时间包含所有的节假日和周末,全部免费。

“开放的群体面向全体学生,不限学校。”该老师介绍,目前校内共有篮球场地3处、乒乓球场地4个、多个网球场地;在文化宫和少年宫内有上网电脑,还有美术室等。

该校德育处一负责人说,在开放时间内,开放的场所均有值班人员。校方也没有对这项措施进行过具体的效果评估,但有两个细节,一是,一到傍晚时间,校内的体育场、少年宫、文化宫内都是人满为患;二是校门口的保安员曾经提过,几年来,虽然来人很多,但保安对这些学生都由陌生变成“熟人”。

目前,关于今年暑假期间开放校内设施计划,该校已经报备上级部门,并与社区达成共建协议,具体开放的时间和人员安排已经初步达成一致。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