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小伙酒驾上路 忘开车灯被逮

www.fjnet.cn 2013-06-14 08:4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臻) 暂住在福州三叉街新村的林某,喜欢约上好友到家中开怀畅饮。端午节当晚,林某约朋友在家中聚会时,觉得人太少,便开车接朋友到家中共聚,结果开车不到一百米,就被警方查出酒驾。

12日夜间11时许,三叉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则徐大道高湖路口时,发现一辆未开车灯的黑色小轿车。车子被警方拦下后,驾驶员立即摇下车窗,一股酒味从车厢内散发出来。这时,驾驶员似乎才想起自己刚喝了酒,想将车窗摇上,但民警已将驾驶座的车门打开。

经查,驾驶员姓林,23岁。林某称,他暂住在三叉街新村,当晚同几名好友在家喝酒。大家都觉得参与的人太少,不过瘾,纷纷要求林某再去召集一些人来,后林某驾车到隔壁小区,接酒友小吴。出门时,林某忘记打开车灯,车子刚拐进则徐大道,就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经测试,小林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酒驾。目前,林某因夜间行驶未开启车灯(扣1分,罚款100元)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被处以扣13分,罚款1100元,同时驾照被暂扣6个月。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