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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出台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www.fjnet.cn 2013-06-14 08:14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3日获悉,福清市日前出台《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对来福清工作的“两院”院士,福清将提供最高500万元的综合奖励。

除“两院”院士外,其他来福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奖励也较优厚。例如,3年内每月提供500元~8000元的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10万元~60万元的购房补贴(每年2万元~10万元的房租补贴)、50%~100%比例的个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20万元~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配套、每位在站博士后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和2万元房租补贴等。另外,福清每年将开展一次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一经认定,可连续3年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为了留住高层次人才,凡福清市新引进(新录用)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到户籍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职称评聘等优惠待遇。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通讯员 融组)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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