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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不住校 仍要全额交住宿费?

www.fjnet.cn 2013-06-08 07:3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61名毕业生因拒交被扣发毕业证,他们说,学校原说减半收取,现在变卦了;校方表示,减半是上一届毕业生的方案,当时没为那批学生保留宿舍

东南网6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陈杰)“我们今天回到学校拿毕业证,才知道还要补交600元的住宿费,否则不发毕业证。”昨日是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发放毕业证的日子,但该校2010届旅游专业的61名毕业生却没拿到毕业证。同学们说,他们在外实习1年,没在学校住,学校本来答应减半收取住宿费,现在却要全额收取。

校方称,学校在学生实习期间为他们保留了宿舍,因此要全额收取住宿费。

学生:毕业证被扣

在闽侯南屿地球村校区,学生代表温同学告诉记者,他们的专业教学方式是“2+1”,也就是在学校上课两年,最后一年要在外实习。前两年每年的学费是7500元,课本费500元,住宿费要1200元。

一名陈姓同学说,按照学校的安排,第三年全年都在校外实习。当时在收住宿费时,学校表示,如果学生需要保留宿舍须交住宿费600元,如果不需要保留宿舍,那么全年的住宿费都不需要交。他们曾要求不保留宿舍,但学校没有同意,于是他们只好交了600元的住宿费。“没想到,到了拿毕业证的时候,又要求补交600元,否则不发毕业证”。

校方:交钱才发证

温同学出示了一份有学院执行董事长王女士签字的报告截图,这份写于2011年的报告落款为该校学生处,向学院领导报告学生实习宿舍收费问题,大意内容为请示两个选项,第一个选项是,不为实习的学生保留宿舍,免收1200元的住宿费;另一个选项则是保留宿舍,向学生收取600元的住宿费,经过该院领导审批后,确定为第二种选项,即收600元保留宿舍。

昨晚8时许,记者联系了该校的执行董事长王女士。王女士解释说,虽然“2+1”的学习方式,有一年的时间在校外实习,但在实习前还要在学校学习1个多月,实习后也还要回到学校写论文等,保留宿舍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这一年的住宿费必须交,学生和学校交接完相关事宜后,才能发毕业证。

对于学生展示的那份“报告”,王女士称,那是针对2009届旅游系药剂专业的学生签发的,当时这些学生住在福屿校区,那里住宿紧张,当时他们实习时没有保留宿舍,因此住宿费减半收取。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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