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女子借钱给朋友 谁知朋友是逃犯钱没了着落

www.fjnet.cn 2013-06-07 15:39  杨玉娟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杨玉娟 通讯员林云飞)一女子用朋友抵押给她的身份证到休闲中心登记住宿,不料差点被警方抓了。原来,她的那个朋友竟然是逃犯。

  昨日凌晨3时许,福州瀛洲派出所接到市局情报平台指令,在逃嫌疑人林某在台江区某休闲中心登记入住。瀛洲派出所立即调集警力赶到现场某包厢,里面却只有一名女子,不见其他人,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据调查得知,该女子陈某(35岁,武夷山人)来福州出差,当晚去该休闲中心住宿时,因忘记带身份证,就将包内一个朋友的身份证拿来登记。这张身份证是去年朋友向她借钱时,抵押给她的。

  “想不到他居然是逃犯,这钱没着落不说,还惹出了麻烦。”虽然经调查,“逃犯”的误会解除了,但陈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仍将面临治安处罚。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