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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价买的戒指换货“被打八折” 价差达520多元

www.fjnet.cn 2013-06-06 16:19  王玉萍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商家表面上兑现打八折的承诺,却不按先前约定的打折方式计算,导致价差500多元。工商介入调解后,商家5日兑现承诺。

两年前,沈先生在台江区鳌峰路某百货一楼珠宝专柜购买了一枚戒指,价格为2600元,商家承诺随时可换货。今年6月1日,沈先生到该专柜换货,看中了一款原价8892元的戒指,当日该款戒指正在做八折的促销活动。当他提出换货时,商家却称要按原价减去2600元后,再打八折。

随后,沈先生向12315投诉。沈先生说:“我当时是正价买的,商家的做法明显不合理。8892元打八折是7113.6元,扣去2600元,再付4513.6元即可。但若按商家的算法,则要再付5033.6元。”

工商人员认为,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商家的标价属于邀约的内容之一,只要消费者承诺购买该商品,买卖合同即成立,意味着商家应按照其标示的打折价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王盛阳 付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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