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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打4折业主不干了 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www.fjnet.cn 2013-06-04 07:52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违约金打4折 业主不干了

金山豪景城一业主称,开发商逾期提供房产证材料,根据合同须赔违约金上万,但现在只肯赔4000多元

郭晨/漫画

东南网6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实习生 陈杰) 开发商赔偿违约金时打了折扣,福州的林先生不乐意了。昨日上午,福州浦上大道高宅路豪景城的业主林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了自己的遭遇。林先生称,开发商超期两年提供材料,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赔偿他上万元违约金,但违约金被开发商打到四折多。记者调查发现,去年该小区已有业主联名起诉开发商,最后,违约金经庭下和解,业主同意按原赔偿金的七折赔付。

业主:上万违约金 开发商只肯赔4000多元

据林先生介绍,他在豪景城购买了一套102平方米的房子,房屋总价为46万元。根据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交房后730天内,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如果逾期开发商未交付材料,每个月将按照购房款的千分之一赔偿违约金。

林先生说,2008年12月,双方办理了交房手续,可是一直到2012年12月,开发商才通知办理房产证。

上个星期,林先生收到开发商的一张单子。“单子上写的违约金才4000多元,并让我签字,等于违约金打了4折。”林先生认为,开发商将违约金打了个大折扣,这让他不能接受,便拒绝在单子上签字。

林先生说,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开发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每个月按照购房款的千分之一赔偿违约金,算下来,开发商应该赔偿11040元。

林先生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对于违约金被打折一事要求开发商给一个说法,但开发商经办人员多番推脱,“每次都说计算违约金的工作人员出门办事了”。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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