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新政扶持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允许在社区开早市摊点
www.fjnet.cn 2013-06-04 07:26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按照《方案》,确保到2020年前实现每百户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优先支持必备型社区商业业种及业态的设置。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各县(市)区应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用于支持社区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2013年底前,各县级市完成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 社区内开办服务业可享税收优惠 《方案》提出,社区单位活动、服务场所(包括文体、娱乐、生活服务)对社区居民开放,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工商部门对社区服务业在注册资金、从业人数、办证手续等方面给予放宽: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场所,为小区居民或村民提供自行车维修、小家电维修、缝纫修补、疏通管道等服务的,可不办理营业执照,只需向所属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备案;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允许在社区内统一配置轻型建筑材料货亭或开辟便民早市摊点;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免征营业税等。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6-04]福州发展社区服务业 托幼和养老等机构免缴营业税
- [ 04-24]福州市拟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 [ 09-07]福建降低社区服务业创业门槛
- [ 09-05]福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