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州出台新政扶持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允许在社区开早市摊点

www.fjnet.cn 2013-06-04 07:26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在社区开便利店,提供家政服务等将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昨日,福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将按照“5-10-15”目标(即居民出家门步行5分钟左右可到达社区便利店,10分钟左右可到达社区超市、餐饮店等,驱车15分钟左右可到达购物中心),扶持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据悉,福州将搞好社区商业规划,选择大型居住区建设社区商业中心。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和餐饮、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网点。鼓励邮政、电信、金融、燃气、自来水、广电、电力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或委托开展服务。“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社区建设经费。

在扶持政策方面,主要有: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场所,为小区居民或村民提供自行车维修、小家电维修、缝纫修补、疏通管道等服务的,可不办理营业执照,只需向所属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备案;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允许在社区内统一配置轻型建筑材料货亭或开辟便民早市摊点;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三年内免征社区小微企业部分管理费、登记费和证照类事业型收费;对社区符合再就业政策的企业、网点要落实减免税费、资金补贴、小额贷款等政策。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