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妇女与丈夫吵架后跳闽江 冬泳队员急游上百米救人

www.fjnet.cn 2013-06-02 07:56  林春长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林春长)昨晚7时许,一名妇女疑因家庭琐事想不开,从福州闽江大桥桥面上一跃而下,跳进滚滚的江水中。正在桥下活动的冬泳队队员,听到江面传来的落水声后,急游上百米将轻生妇女拉上岸,救回了她一条命。

事发时,福州冬泳队队员郑先生,和其他成员刚游完泳不久,大伙正准备换衣服离开。突然间,距离岸边100多米远的江面上,突然传来“扑通”的落水声。大家顺着落水声响望去,一名女子正在江面上挣扎。

发现情况后,几名冬泳队队员赶紧再次下水,朝着落水者的方向游去。另一批人驾驶一条小船,以最快的速度向落水者的水域驶去。

没多久,几名队员就游到了落水妇女身边,大伙齐心协力将妇女拉上小船后,送到河岸边的空地上。

郑先生说,这名妇女身穿一件白色的短袖,当时光着脚,落水时可能喝了不少水,被救上岸后一直没说话,但人还是挺清醒的。郑先生称,从妇女落水,到冬泳队员将其救上岸,整个过程只有短短七八分钟。事后,现场人员拨打了报警电话。

临江派出所民警到场后经了解,落水妇女今年40多岁,目前和家人住在晋安区连潘附近。当天,该妇女和丈夫发生争吵,之后独自从连潘一路走到闽江大桥桥头,一时想不开跳江轻生。

在民警的开导劝说下,该妇女最终放弃轻生的念头,联系了自己丈夫,声称会好好活着。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