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州40个重点整治路口公布 警方:带头者必处罚

www.fjnet.cn 2013-06-01 07:35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杨桥中路,行人和骑电动车的集体闯红灯。

福州新闻网讯 6月1日起,福州开罚“中国式过马路”,对行人闯红灯罚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20元、闯禁行罚50元。31日记者走上街头,倾听市民对这一政策的看法。多数受访市民表示,罚款能促使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市民:罚款能有效阻止闯红灯

在工业路与白马路交叉口执勤的交通协管员陈师傅告诉记者,近几年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已经有所提高,但部分素质不够高的市民依然频频闯红灯。“平常我们会劝导闯红灯行为,但我们没有执法权,80%的人依旧我行我素,有时还会跟我们吵架”。

陈师傅说,闯红灯很多是因为有“带头人”。“原本大家都在路口等红灯变绿,有一两个人带头闯了红灯,结果一大批人也跟风。对带头闯红灯的人一定要处罚,这样会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记者在路口看到,即便红灯只剩下5秒钟,几个行人却等不及开始闯红灯,结果后面骑电动车的市民和行人也跟着闯,确实如陈师傅所说。

“事实已经证明,单靠教育和市民自觉,已经不能解决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问题。”家住杨桥路的陈先生认为,“红灯停、绿灯行”是出行的基本准则,对违法者必须采取罚款等措施,以警示那些习惯闯红灯的市民。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