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州餐馆燃气检出高浓度二甲醚 超标十几倍

www.fjnet.cn 2013-05-30 07:15  张志宏 陈文浩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随机抽样送检的两份液化气,二甲醚超标十几倍,容易泄漏;部门称将追查餐饮店获取液化气渠道

  在“我家大排档”抽取液化气样品

  使用专用橡胶袋采集的餐馆液化气样本,通过燃气分析仪检测

东南网5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 记者张志宏 陈文浩 毛朝青 文/图) 关注理由:5天3爆,榕城餐馆液化气安全绷紧市民神经。福州随即拉网式检查燃气安全,省住建厅也对此展开专项督查。

3起事故的具体原因,尚待有关部门最终结论。但记者调查榕城燃气供销链发现,一些餐馆使用了来源不明的液化气。有业内人士报料,“黑气”很可能掺杂二甲醚,导致气罐阀门密封件被腐蚀漏气,埋下爆燃危险。

福州餐馆用的液化气中,是否掺杂了二甲醚?作为终端用户,餐馆对用气安全有哪些责任?昨日,记者随机抽样餐馆用气,利用液化气公司的专业仪器检测,并就有关“黑气”问题采访了有关部门和律师。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