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5天发3起煤气罐爆炸事故 规范使用成问题

www.fjnet.cn 2013-05-29 14:12  陈彬彬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28日)早上7点45分,福州仓山区学生街城市广场一家餐饮店发生煤气罐爆炸,导致一名骑车经过的男子被炸身亡,爆炸还导致周边多家店面被毁,街道一片狼藉。从5月24日开始,福州不到5天的时间里,发生了3起同样的煤气爆炸事故。

昨天上午的这起煤气爆炸事故现场一片狼藉,店面里面破烂不堪,邻近的四五家店面也不同程度受损,这次的爆炸导致了一名路过的男子骑电动车的男子死亡。

现场很多目击者说,爆炸时碎玻璃满天飞,喷射向街道,消防员从现场抢出三个煤气罐,并且现场疏散了群众,这些煤气罐都非常大,有一人多高。

从5月24日,福州台江区闹市区的达道美食城发生了煤气爆炸,导致9个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有人烧伤面积达到60%。26日,福州古楼区一家餐饮店发生煤气爆炸,导致了两名员工受伤。28日,学生街城市广场发生了爆炸,导致一人死亡。

根据国家煤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在居民区内设立餐饮店要使用液化燃料时必须用管道媒体,但是记者在福州调查发现,在很多居民区内的商家,没有做到这一点,包括很多大排挡、小吃店等。

经了解,一个小小的煤气罐,监管单位多达5、6家,这是典型的多头监管,记者在福州调查后发现,有建设委、工商、质监、安检、燃气公司、消防等单位共同监管煤气罐,涉及到煤气罐的生产、流通、消费、安装、使用各个环节。(中国广播网 记者陈彬彬)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