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榕质检所盖楼占人行道? 人行道"归属"两天内有结果

www.fjnet.cn 2013-05-22 07:5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专家呼吁:部门应提前沟通避免不便

“现在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近400人,今年9月学生可能还会增多,在这路口通行的有春晓苑、夏沁苑、秋爽苑等多个小区居民。”金山春晓苑业主赵先生说。不管人行道是否属于大楼规划范围,目前人行道难走已成事实,且短时间内也无法正常通行。若要新建人行道,影响的时间还会更长。

对于该大楼在现有人行道上修建“围墙”,影响学生、市民出行一事,福州规划专家林高工说,这事本可以避免,不管现在这条人行道使用权归谁,给市民造成不便已成事实。显然,在此之前,双方没有就此沟通过,如果当初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修建“围墙”前,能够与市政部门提前说一声,就可以确认该路段的使用权,如果确是大楼用地,也可以让市政部门提前扩建人行道。

对此,有市民则认为,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变更在所难免。但对于涉及民生的工程,更应该立足实际,多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比如这段人行道,就算当初规划部门审批给了质检所,有必要时,还是可以适当调整规划,尽量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