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价值12000多元玉石快递途中损坏 快递只赔240元

www.fjnet.cn 2013-05-20 08:00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玉石途中损坏 快递只赔240元

能达速递台江公司承认是在邮寄过程中损坏,但只按运价3倍赔偿;律师称快递公司做法不合理

东南网5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价值12000多元的玉石古兽在快递过程中破损,由于没有事先保价,物流方仅愿意按三倍邮费赔付240元,这让福州的蔡先生十分郁闷。记者发现,对于易碎品,快递企业多采取“保丢不保损”的做法。而律师认为,快递企业可通过价格调节,保证易碎品的安全送达,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义务的做法不合理。

万元玉石古兽快递途中损毁

4月23日,福州的蔡先生往浙江省平湖市邮寄包裹,内有新疆玉石古兽两件,价值12000元。两天后,他接到客户袁先生反映,收包裹查验时,里面的古兽皆已破碎,只得先退货。记者昨日看到,玉石古兽装在粉色盒子里。但两只古兽的头部和部分四肢已经断裂。

蔡先生曾多次和快递公司能达速递交涉,能达速递台江公司只答应赔偿运费的3倍,即240元。蔡先生认为快递公司野蛮分拣导致自己货物破损,无法接受该赔偿方案。

昨日,记者从能达速递台江公司的乐姓负责人处证实,蔡先生的玉石古兽确实是在邮寄过程中损坏的。但在操作中是否存在野蛮分拣的问题,乐先生仅表示,东西也有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被压在上头的货物挤坏了。

保丢不保损是不合理条款

乐先生表示,收件员在收件时就明确问过蔡先生,物品贵重,是否要保价,蔡先生说没有关系。而且对于易碎品,业内通行的做法是保丢不保损。现在按照公司的规定,未保价产品只能赔偿三倍邮费,客户若有疑义,可以向上级投诉。

记者从业内获悉,对于家电、电子产品、艺术品等易碎品,确实大部分的快递企业都是保丢不保损的。遇到易碎品在运送过程中破损的,寄件人只能获得远远少于实际价值的赔偿。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快递企业这种做法不合理。既然已经接受了易碎品的运送义务,企业就应当安全地将东西送到目的地,不能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义务。当然,要做好易碎品的安全运输可能会带来成本上升的问题,这个可以通过价格去调节。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