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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车在4S店内丢失配件 车主和4S店互告对方侵权

www.fjnet.cn 2013-05-17 10:35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车主称几十个配件丢失

黄先生应诉称:2007年3月,他与鑫海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书》,以30.8万元的价格买下该车,其中包含事故保险赔偿金。他一次性付完款后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就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2007年6月,他还向4S店支付了事故车辆预估费用7000元。

此后,在车辆交接过程中,黄先生发现该车在原告公司4S店期间,几十个零配件丢失,损失10多万元。他要求4S店赔偿损失,但4S店以各种理由推诿,造成该车至今仍因配件丢失而停在修车厂。无奈之下,他才上街“巡展维权”,希望通过社会舆论的压力,督促其赔偿损失。而且,横幅、标语中的内容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诋毁、诽谤。

黄先生还认为:原告公司的客户退单,是因为其他事由,与他的行为没有关系。

不久前,气愤难消的黄先生另案起诉这家汽车销售公司,要求其赔偿因车子长期未修好导致基本报废的各项损失50多万元。上周,仓山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高档车配件常被掉包

据业内人士介绍,很多进口高档车的车主对车辆其实并不了解,因此,在送去维修和定损时,车上的一些原装零配件会被修理厂或工人调包或偷走。

据了解,2011年4月,车主杨先生将一辆高档小轿车拖到上文所述的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梅峰店定损。杨先生拿回车后,发现车尾少了两块电脑板。经过警方调查,发现盗卖汽车零件的竟是该4S店的3名员工。2012年11月,鼓楼区法院以盗窃罪对该公司原车间主管郑甲、质检员郑乙判刑。

业内专家就此提醒普通车主:修车时要多加提防,如果有时间,不妨在旁监看修车过程,把换下来的配件拿回家,尽量不要让爱车在店里过夜。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两起官司的进展。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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