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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车在4S店内丢失配件 车主和4S店互告对方侵权

www.fjnet.cn 2013-05-17 10:35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豪车在福州一家品牌4S店定损维修,黄先生怀疑对方偷换了零件。多次交涉未果后,他将车子拉到街上“巡展维权”。4S店认为黄先生的做法侵犯其名誉权,将他告上法庭索赔。黄先生不服,也状告对方索赔。日前,仓山区法院先后受理了这两桩有关联的民事案件。

4S店前拉横幅被起诉

2006年12月,福建鑫海公司所有的闽A5A061高档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拖到福建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盖山4S店定损维修。

该车停放在4S店期间丢失了一些零配件,车主与4S店多次交涉,均没有结果。今年3月,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将黄先生告到仓山区法院,称黄先生的“维权行为”诋毁了公司名誉,造成其经济损失,索赔20万元,并要求黄先生在媒体上刊登文章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在起诉状中,汽车销售公司称:从2011年11月份开始,黄先生以为闽A5A061维权为名,用一辆农用车将一辆破旧没有牌照的小轿车拉到汽车销售公司门口,悬挂偷换原车零件成某公司规则的横幅,并在车后挂起“道德良知的湮灭”的标语,散发诋毁该公司名誉的传单。此外,黄先生还在省体育中心、海峡会展中心等处以同样方式进行恶意巡展,造成14名客户从该公司退单,社会影响恶劣。

这家公司还提出:闽A5A061车登记的车主是鑫海公司,并非黄先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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