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租客提前退租索要押金不成 恶意破坏房屋
www.fjnet.cn 2013-05-13 08:37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争议:租客身份信息谁来把关? 事发后陈先生拨打赵某的电话,对方始终不接听,如今该电话已停机。陈先生又通过对方留在房产中介的身份信息查找,却发现该身份信息有误。对方使用的是一张假身份证,陈先生于是报了警。 对于此次事件,陈先生认为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工作存在重大疏漏。但家天下房产中介海润尊品店则表示,审核租客身份信息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如果租客刻意造假,他们并非专业人士难以识别。鉴于陈先生的遭遇,他们出于人道考虑愿意退还佣金。 记者了解到,2011年4月1日施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并没有对此作出相关规定,仅仅要求房产经纪机构应查看房东身份信息,而不是审查、核实身份信息。记者也走访了几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说法大同小异,基本上都会要求房东、租客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并予以登记,但他们并不核实信息。“我们更多核实的是房东的身份信息,因为经常有人假冒房东伪造相关证件售房。”一名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说道。 提醒:出租房屋最好备案登记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的任林鹏律师认为,如果没有相关政策要求房产中介审查租客的身份信息,此次事件就不能认定房产中介存在重大过失。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行为促使合同订立的,该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合同不生效则不存在佣金,因此陈先生可以要回佣金。 记者还了解到, 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有一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30日之内前往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但许多房东对这一信息不了解,或者不愿意花时间去办。实际上,如果登记备案但主管部门对相关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 文/摄)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5-12]广西北海惊现“最牛房产证” 44人共一房(组图)
- [ 05-08]六旬阿伯与前妻争房产 闹着跳楼悬空一小时
- [ 05-08]机构称中国“千万富豪”超70万人 中西部增长快
- [ 05-07]办房产证超期开发商赖第三方 法院判开发商赔偿
- [ 05-04]离婚潮退去后的思考:婚姻红线不能承受房产之重
- [ 05-01]中国人为北美房产第二大海外买家 购房仍需谨慎
- [ 05-01]全球最贵的20座亿万富豪宅邸
- [ 04-30]平模开跑车手下有卖淫女孩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