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的士顶灯显示"我被打劫,请报警" 原来是设备故障

www.fjnet.cn 2013-05-12 07:29  张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的士顶灯显示:我被打劫,请报警

深夜榕城五四路,市民发现急报警,原来是设备故障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2日讯(记者 张硕)前晚11时10分许,福州五四路环球广场附近,一辆车牌号为闽AT6393的的士,顶灯LED显示“我被打劫,请报警”的字样。路过的热心市民孙女士看到后,担心的士司机安危,就立刻拨打110报警,并拨打本报968111热线反映此事。谁知,这只是的士故障造成的误会。

孙女士说,当时她和丈夫开车路过五四路时,看到这辆绿色车身的的士向省立医院方向快速驶去,顶灯LED显示“我被打劫,请报警”的字样,因为当时下着雨,视线不佳,没有看清车内状况。为防万一,他们记下的士车牌号后,她就立即报了警。

当晚,记者联系到福州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说,已经接到市民报警,案发地所辖的鼓楼温泉派出所正在核查。

昨日,记者联系到福州温泉派出所,警方称当晚经核查发现这是“乌龙”事件,虚惊一场,的士LED顶灯显示“我被打劫,请报警”,系的士显示屏设备故障所致。

不过,有市民认为,因设备故障和的哥误碰引起的误会屡次发生,的哥以及出租车公司应该严肃对待,否则此类报警方式会渐渐失去市民的信任。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