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偷偷开走自己的被扣车 涉嫌盗窃罪
www.fjnet.cn 2013-05-10 08:16 张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0日讯(记者 张硕 通讯员 义洲综)摩托车被依法查扣后,车主竟然又偷偷将车开走。经过思想斗争和家人的劝说,5月9日,福州的刘某带着摩托车向派出所投案。 骑回被扣的摩托差点陷囹圄 8日下午3时许,福州白马南路和工业路路口处,执勤民警查扣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并开单对车主刘某进行处罚。处罚后,民警把车移交给停车场工作人员。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没想到几分钟之后,刘某趁着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备,掏出遥控器解锁,迅速将被扣的摩托车开走。 回到家后,刘某坐立不安,想到处罚照片和罚单都被警方记录在案,自己难逃法律惩罚。几经思量,家人也劝说他向警方说明情况,昨日上午,刘某骑上被偷开走的摩托车到台江义洲派出所投案。 民警说,刘某窃车一事民警尚未发现,还没有立案,再加上刘某主动送回摩托,态度较好,按交通违法追究责任。否则,根据摩托车价值,刘某难逃行政拘留或是刑罚之责。 偷拿外借财物也会构成盗窃 不过令刘某不解的是,虽然车被扣了,但偷偷开走的是自己的车,这也会犯罪?对此,民警解释道,刘某是因违规驾驶导致摩托车被交巡警暂扣,此时这辆摩托车的占有权转移到交巡警部门,由交巡警代管,属公共财产。根据摩托车的价值,已涉嫌构成盗窃罪。 记者还从福州仓山区法院了解到,2010年,福州有一男子就因偷偷开走被扣的摩托车,被警方抓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阳胜对记者说,偷偷拿走借给别人的财物(动产),也会构成盗窃。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时,视同“他人的财物”。如果偷偷将其拿回,性质也是盗窃,如果数额较大,就可能涉嫌盗窃罪。比如将自己的电脑借给朋友使用,但又趁其不备偷偷拿回,就是盗窃。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3-21]福州限摩限超电区域4月10日起扩大 无证明将扣车
- [ 03-15]4S店工作人员驾无牌豪车上路 被民警扣车扣分
- [ 03-12]暂扣停车费咋这么贵?“被停”两小时被收50元
- [ 01-04]父亲违章车被扣 儿子胆大把车“偷”回去
- [ 12-23]“400元电动车拖车费”太夸张
- [ 08-03]暂扣车高价停车费引热议 市民呼吁规范收费
- [ 07-31]违规电摩被扣 同事出头帮忙索回无果又被扣分罚款
- [ 07-31]的哥不甘被扣车扣证 从民警手中抢证件拔腿就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