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男子酒后骗13岁少女开房 被判处6年半有期徒刑

www.fjnet.cn 2013-05-07 09:41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20岁的雷某是连江县蓼沿乡的无业游民,去年9月18日晚,他邀请当地两名中学女生郑某与林某到连江县凤城镇游玩。在雷某的要求下,郑某与林某带上了13岁的女生吴某、任某同去。

在路上,郑某告诉雷某,吴某与任某刚上初一,不要对她们动手动脚。随后,雷某等人一起到凤城镇欢乐无限KTV唱歌、喝酒。在包厢内,雷某频频向吴某劝酒,吴某被雷某等人灌醉。当晚,雷某带着吴某到凤城镇一家宾馆开房,并强行与吴某发生了性关系。此后,雷某以告诉吴某父母此事为威胁,再次性侵吴某。日前,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雷某6年6个月有期徒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夏正希 连丽)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