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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三城区试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将向福州推广

www.fjnet.cn 2013-05-03 07:07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农民也将有“家庭医生”了。记者2日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7月,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将先行在仓山、晋安、马尾3个城区展开试点;明年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扩大试点范围,并进一步在全市推广。

4月底,福州市出台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仓山、晋安、马尾为首批试点区,今年将力争实现试点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展签约服务,常住人口签约率达30%以上。根据安排,本月起,试点区将开展签约前的宣传、动员、培训等准备工作;7月至11月,正式开展签约活动,实现签约服务。今年底,福州市将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进行考核总结,完善配套措施,筹划推广事宜。

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只能选择1名乡村医生签约,由家庭成员代表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自主选择乡村医生进行签约。乡村医生将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和服务团队的支持下,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以及特色便民服务。此外,签约的乡村医生将公布24小时联系方式,对行动不便的农民实行健康家访,为签约家庭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为农民联系和预约卫生院专业诊疗,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等。签约的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1个签约服务周期不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续约应告知乡村医生并签字确认,如因特殊情况变更乡村医生需重新签约。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医生与指定服务区域的农民家庭签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协议,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将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为基础、防治结合的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

福州市还将通过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强化定向技能培训、提升在岗医生学历层次、鼓励卫生院医生到基层服务等措施,多渠道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同时,落实经费补助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从人均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12元作为乡村医生签约健康服务工作经费,向承担签约服务的一线人员倾斜,并充分考虑乡村医生的签约居民数量和构成、工作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因素,制订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福州日报记者 杨莹)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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