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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中心部分场馆被出租 市民入内大部分都需掏钱

www.fjnet.cn 2013-05-02 08:40  黄云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管理单位:

没有拨款,只能自主经营

国家经费修建的体育场馆,能否拿来出租或者收费经营?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福建省奥体中心办公室主任邓志勇。

“将奥体中心场馆出租给市民开店经营,确实于理不合。”邓志勇说,“但是场馆内设施需要维护更新,中心233名职工发工资,也需要钱。奥体中心是体育局下属的单位,从1997年以来,就没有任何经费,都是自收自支。”

邓志勇表示,目前在中心租赁场馆经商的企业和个人近70户,出租前都严格要求企业不能损坏或者改变场馆设施及建筑结构。

“体育设施建设容易维护难。国家投巨资建设完毕后,以后的维护全由中心负责,但是这些地方设施容易老化损坏,维护成本巨大。”邓志勇说,“将场馆出租在全国是个普遍现象,即便是‘鸟巢’也不例外。”

邓志勇还表示,乒乓球、游泳馆等地方对外收费标准是经物价部门批准过的,由此可证明不是乱收费。

“上级主管单位不断强调要尽量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我们也正在努力。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什么也做不成。”邓志勇说,中心最近几年向市民开放的免费活动领域越来越多,绿化等建设越来越好,这都是通过经营之后,有资金运作的结果。

邓志勇表示,中心今年还将投资70万元在体育馆的西侧建五人制足球场,并继续做好绿化,资金来源就是出租场馆的收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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