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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明确6种行为属于"加塞" 各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www.fjnet.cn 2013-04-29 10:52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闽ALJ309“加塞”行驶。

鼓楼即将流动抓拍“加塞”

“‘加塞’是人们心目中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民有所呼,警有所应。”游健宜称,交巡警支队日前专门下发规范交巡民警交通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执勤民警要加强路面巡查,针对‘加塞’违法行为具有即时性、瞬间性的特点,充分利用警务通、数码相机、摄录设备等开展流动拍摄执法,并对违法车辆的‘加塞’证据予以实时固定”。

“民警流动拍摄的资料将作为处罚依据。”游健宜表示,鼓楼警方已经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将在部分路段的合理位置设置流动检查卡点,公开执法程序,加大对“加塞”违法行为的现场执法力度。

此外,交巡警支队的交通技术监控部门也将充分利用电子警察、“全球眼”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对车辆跨压道路中心线、导流线、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监控抓拍。

处罚“加塞”行为标准有所区别

“‘加塞’有6种具体表现形式,所对应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游健宜称,警方将严格依法对“加塞”行为进行处罚。

1.在实线区“加塞”的,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记3分,罚150元。

2.在虚线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150元。

3.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记2分,罚100元。

4.机动车逆向行驶,记3分,罚100元。

■本报记者 叶繁 通讯员 榕警 鼓交巡/文 本报记者 陈暖/摄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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