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闽对发卡企业实行备案 榕有百货未备案遭"冻结"

www.fjnet.cn 2013-04-28 07:36  王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8日讯(记者 王烽)我省自今年起严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并对发卡企业实行备案。常见的百货、超市购物卡皆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记者昨日从福州百货业证实,部分主流百货曾因为未备案而被“冻结”发卡。

省经贸委市场秩序处处长王榕日前表示,据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初步统计,我省已有3家集团发卡企业、3家品牌发卡企业以及26家规模发卡企业取得了备案编号或有待完善材料后备案。

按照规定,备案企业需要按季度在其资金存管账户中备存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这防止了发卡企业“卷款而逃”以及破产倒闭从而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情况。备案完毕后,企业会得到一个惟一的备案编号,并体现在预付卡上,区别于未备案的企业,公众则可登录相关系统(http://yfk.mofcom.gov.cn/card/)查询了解已备案企业类别、所属行业、备案机关等信息。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