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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书》 揪出“黑诊所”45件刑案

www.fjsen.com 2013-04-27 08:57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我是医学学校毕业的,毕业后我只拿到助理医生证书,没有资格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就没有资格自己开诊所行医。”邹某是福清一家“黑”诊所的负责人,2012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在面对检察官时他说,“前几年我报考三次医师资格都没有考上。虽然之前我被福清市卫生局处罚过三次,每次被处以罚款三千元并立即停业,但为了生活还是一直开诊所行医赚钱。”

近来,福清市检察院收到多起非法行医的案件:福清不少“黑诊所”在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诊疗活动。为预防和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福清市检察院向卫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市卫生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市卫生局接到建议书后,立即开展专项清理,并将涉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后立案45件,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36件,已提起公诉31件。

黑诊所”负责人被起诉

细心检察官发现新问题

2012年8月16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黄林雯检察官收到一起邹某非法行医案件:2007年8月份起,犯罪嫌疑人邹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福清市音西街道开办诊所从事诊疗活动。2012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在该诊所将邹某抓获。

跟往常一样,黄林雯检察官开始翻阅案卷,准备提审,制作审查报告。本是一起简单的案件,但细心的她却在翻阅卷宗材料中发现:2010年6月4日、2011年4月20日、2011年11月18日,邹某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先后三次被福清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并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后,仍然从事非法行医活动。

敏锐的她立刻发现了问题所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市卫生局在第三次发现邹某非法行医行为时,应当立即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而不应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而不及时移送。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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