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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院长:以高额判赔遏止“吃免费午餐”

www.fjsen.com 2013-04-26 11:19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海峡两岸签订有保护知识产权、扩大交流合作的协议,福州是台商投资较为集中的区域,请介绍一下福州中院在涉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情况。

许院长:在涉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主要以贯彻落实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为主线,审理好各类主体涉台、权利涉台、事实涉台的知识产权案件。包括:为台湾地区视听类文化产品提供国内法的保护,遏止未经许可使用台湾地区文化成果的侵权行为。对于台湾主体在大陆地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商标,加大保护力度,提高台湾主体在大陆申请知识产权授权的积极性。加强对台湾主体在大陆地区进行维权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强诉权保护,畅通诉讼渠道,对于经台湾当事人明确授权代为提起诉讼的境内律师,依法支持其以台湾权利人的名义提起诉讼,对于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能够确认客观真实性的,适当降低对证据形式的要求。从维护两岸经贸合作的大局出发,依法保障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台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对于台资企业作为被控侵权人的,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在尽量不影响台资企业生产和形象的前提下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请介绍一下福州中院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情况。

许院长:福州中院高度重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的宣传工作,并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报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等工作。4月初开展了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4月19日,福州中院的审判法庭对一起侵犯发明专利权的案件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旁听;4月23日,福州中院与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在福州软件园进行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站”的揭牌仪式,同时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座谈。昨日,我们通过媒体发布《福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报告,并公布十大案例,将福州中院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概况、工作经验、工作成效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期望加深社会公众对我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也借此机会搭建起与媒体、公众的互动桥梁。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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