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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院长:以高额判赔遏止“吃免费午餐”

www.fjnet.cn 2013-04-26 11:19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记者林肖敏 黄妍 通讯员黄金火 潘筝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福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报告,昨天,福州中院院长许先丛接受本报《法周刊》记者独家专访。

记者:请许院长介绍一下福州中院近年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及特点。

许院长:2010年以来,福州中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85件,审结率为98.96%,在审结的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1263件,调撤率为78.1%。为落实降低维权成本,加大保护力度的司法政策,福州中院近三年来共立案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达227件。

记者:知识产权审判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现在又面临着这么大的数量,福州中院有哪些措施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许院长:目前已经采取的举措主要包括:开展好“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布局、审理模式,提高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效能;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福州中院为知识产权案件探索和总结出了一整套规范化的调解方法,实现了两个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着力完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及证言采纳标准,规范专家咨询程序,建立健全专业事实查明机制;加大诉前、诉中临时措施的力度,及时有效地固定侵权证据,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提高侵权判定的准确度;坚定推行人民陪审制,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已达60%以上。

记者:当前,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福州中院是如何落实这个政策的?

许院长:近年来,福州中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加强专利审判,加大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商业标识类案件的审判,加强对商业标识的保护;加强涉文化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为本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营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福州中院注重案件审判的规范功能和指引功能,以加大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主线,强化对侵害发明专利、知著名商标、知名作品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力度,提高侵权代价。针对恶意、重复的侵权行为,在法定幅度内显著提高判赔金额,充分弥补权利人的市场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开支损失,调动权利人的维权积极性;针对行业性、普遍性的侵权行为,以较高额度的判赔金额遏止“吃免费午餐”的错误观念,引导行业树立起尊重知识产权的正确观念。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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