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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女士淘宝买包年上网卡 用一个月就歇了

www.fjnet.cn 2013-04-18 08:19  徐丰 李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欺诈案不减反增 受骗者已提出诉讼

来自上海的陈女士也是网购网卡的受骗者。她说,向淘宝投诉但未果,目前她已委托上海律师杨状起诉淘宝。

昨日,记者采访了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的杨状律师。他告诉记者,目前已有44名受骗者委托他提起诉讼,下个月,上海奉贤等区级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他介绍,这44名受骗者多是在淘宝上的名人科技和晨曦3G数码专营店购买了上网卡,多是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间受骗的。目前,仍有不少受骗者陆续和他联系。

此外,他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09年,他就代理诉讼了类似的案件,“那次的集体诉讼人数多达几百人”。当时淘宝方面出面协调解决该诉讼,共计给予受害者上百万元赔付款。

“4年过去了,淘宝仍无法遏制这种现象,而且受骗的人呈增加趋势。”杨状说,有的涉嫌欺诈的网店是由原先诚信度高的店铺转租给骗子的,这种转租店铺的行为,淘宝是不允许的,说明淘宝在实际监管中存在疏忽。

淘宝回应:消费者若举证不足将无法作出赔付

对于此事,16日,记者向淘宝公关部发出采访提纲。昨日,淘宝公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了解到消费者关于网购网卡受骗的申诉,他们会依法应诉,不便对案件作出回应。

她说,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出具的证明,证明所购上网卡确实无法使用或是假冒商品;此外消费者还要提供店家的承诺,证明商家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消费者举证不充分,他们将无法核查,无法作出赔付。

该负责人表示,淘宝将商家缴纳的消保金赔付完后,会针对“优质客户”先行赔付。至于优质客户,是由淘宝系统给予消费者的特权,具体获得办法无法透露。对于实施上网卡欺诈的店铺屡禁不止的问题,她表示,实体商场里也会有不诚信商家。淘宝只是提供消费平台的机构,网购者应具有辨别商家可信度的能力,在被骗事件中,消费者也有责任。

对此,福建万和律师事务所洪序耿律师表示,消费者只要能证明网店无法实现承诺,即可以民事交易欺诈为由,要求负有监管义务的淘宝方面代为赔偿。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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