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州10用户尝鲜光伏发电 个人自建发电站尚存疑虑

www.fjnet.cn 2013-04-18 08:26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18日讯(记者 邱也栩 通讯员 林丽萍)光伏出口寒冬未过,好在国内已燃起“星星之火”。日前,国家电网颁布的《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多地正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记者获悉,目前福州已有10个用户(包含单位和个人)尝鲜分布式光伏发电,申请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谁来首吃螃蟹

记者获悉,目前福州已有7个个人,和福州振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福建省先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3个单位申请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振源科技的光伏项目是福州首个并网发电的。

作为福州市电业局的共建单位,鼓楼军门社区也拥有了分布式发电的样板项目。昨日,记者在该社区看到,服务大楼的顶楼有两排蓝色的光伏面板,装机容量为6千瓦。楼下的电脑系统显示,当日已累计发电11.7度,累计发电1376度。社区主任林丹告诉记者,这个小发电站于年初投用,投资17万多元,每个月可节省约三分之一的电费。

个人如何自建电站

国家电网福建公司表示,个人提出申请后,供电企业会到现场勘察。根据设计好的方案,市民自行购买设备安装,然后由供电企业审核。审核通过后,供电企业会派人安装计量装置、签并网合同,进行并网调试,整个流程可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目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如果居民自建光伏发电,将电价卖给供电企业时,分布式发电电价补贴为0.35元/千瓦时,加上每度电0.4元的收购价,一度电可卖到0.75元以上。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