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青口樟树被盗”已立案 闽侯县要求最快时间破案

www.fjnet.cn 2013-04-16 09:22  陈恭璋 林良划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村民反映调查队只调查了一部分被盗现场

昨日,梅溪村村民联系本报称,在调查组邀请福州专家对被盗樟树进行鉴定过程中,只鉴定了一部分被盗挖的现场。

有村民说,除了零星的小现场外,盗挖现场一共有三处最为集中,分别是在旧村址的村头、村尾和后山。

“当天他们只察看了一处被挖现场,还有就是村庄周边的几处小现场。”该村民说,这处现场就是挖树人开土路运树的那处,剩余的村尾和后山两处现场调查队都没去。

对此,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樟树被挖现场很多都被挖树人填埋、破坏,这次专家前去鉴定的是那些目测所能看到的现场。该分局负责人说,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闽侯官方要求用“最快的时间”侦破

昨日,记者联系了闽侯县委书记赵学峰,他说,在得知这个事件后,他就要求县林业局介入调查此事。

同时,闽侯县政府分管林业的林建善说,他也十分关注这事,公安已经抽调专门力量工作组,调查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他要求森林公安用“最快的时间”侦破这个案件,“我今天还去催他们,县里主要领导也多次过问此事”。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