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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樟树被盗”已立案 闽侯县要求最快时间破案

www.fjnet.cn 2013-04-16 09:22  陈恭璋 林良划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警方透露,该案属“特别重大案件” 闽侯县要求最快时间破案

本报记者陈恭璋 林良划 实习生章宇田

今年3月10日,福州闽侯县青口镇梅溪村村民发现,村内芹坪山上一批樟树被人挖走。在本报介入报道后,上周闽侯多部门介入调查此事,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对被盗樟树进行鉴定。昨日,记者从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目前,他们已经立案侦查该案。

闽侯森林警方透露,经鉴定,被盗挖樟树数量在10棵以上,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根据相关立案标准,属于“特别重大案件”。对此,闽侯县政府也十分关注,分管林业的副县长表示,已要求森林警方在最快时间内侦破该案件。

森林警方10棵以上,都是野生的,已立案侦查

昨日,记者从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目前警方已经立案侦查“樟树被盗”事件。

该局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从上周开始,该局局长就与民警驻扎在青口,专门调查此事。上周五,福州专家的最终鉴定报告已经出具。根据这份鉴定报告以及调查情况,该局已经对此事进行立案。

对于被盗挖的樟树具体数量,该工作人员透露,“在10棵以上”,都是野生的,也就是说,这批樟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该人士透露,在《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及其立案标准》中,在关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中规定“采伐珍贵树木10株、10立方米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死15株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这个案件就是根据这个标准立案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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