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购物卡实名制遭遇“执行难” 回收已形成产业链

www.fjnet.cn 2013-04-16 08:4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购物卡回收成产业

由于种种原因,购物卡“身份复杂”,它不仅是员工福利卡、节目礼品卡,还成了贪腐利益链条上的关系卡。“求别人办事,用购物卡送礼是常有的事,相比现金,购物卡更隐蔽更含蓄,不会让对方在收下的时候感到尴尬。”一位深谙此道的人士这样说。

在近几年查处的贪腐案中,处处可见购物卡的身影。浙江省嵊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杜洪苗,十几次受贿收的全是购物卡,共计18万余元;山东省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原副处长陈学伟收受的50余万元贿赂中,就有价值22万元的购物卡;国家药监局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的受贿金额中,代金卡的价值更是高达50多万元……

出台购物卡实名制本是为了遏制公款消费、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但由于相关制度难以落实、缺乏监管,因此,有关人士表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一制度很难达到原来预期的管控目的。

首先,购卡时需要实名,但消费时却并不需要实名,这样很难对受贿者、逃税漏税者形成约束机制。

其次,购物卡的回收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据透露,如果收到的购物卡数量大大超过自己的实际需要,多数人通常是拿到礼品店去卖,售价一般为卡面价值的9.2折-9.3折。礼品店回收后,再以9.5折-9.6折的价格卖出去,赚取中间的差价。

看来,要想加强对购物卡等商业预付卡的有效监管,不只是出台一纸规定那么简单。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质疑:预付卡如果仅仅是用来送礼的话,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如果相关规定得不到落实,那么目前对预付卡的管理,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