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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违法还得掏钱 榕部分免费停车场成敛财工具

www.fjnet.cn 2013-04-14 15:08  吴铎思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工人日报福州4月13日电 每当有人开车从福州二环路驶进长冠路口时,一位穿反光马甲的老伯就马上举着一块写着“有车位”字样的牌子走上前来,引导车辆驶入车位,并收取5元停车费。很多被收费的司机并不知道,自己交的是“冤枉钱”,因为该停车场属于公安部门设置的免费道路停车泊位。

在“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该非法收费点已被市民多次投诉,但依然存在。“经查,确有人在小区门口免费停车位上收费。目前,派出所民警已对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禁止其在免费停车位上收费。”这是鼓楼区公安分局3月18日的回复;“该行为不在我局监管范围。建议投诉者可以拒付或报110。”这是鼓楼区物价局4月2日对另一市民投诉的回复。

“明知道是非法行为,可还是得掏钱,如果不给钱车子停在那里,保不准他对车子下‘毒手’。”市民胡先生说,“就像是投诉中说的,我报了警,警察只会来教育一下了事,根本问题还是没解决。”

在超市、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气较旺的地方,几乎都有停车收费点,正规的停车点都有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收费牌,上面明码标价,但记者发现,不少收费点没有这样的牌子,同样有人在那里收费。明明是市政部门设立的免费停车点,但却有人在那里明目张胆收费,而且还能提供正规的停车票据!记者调查发现,福州市不少免费停车点沦为私人敛财之源,这些停车点虽经市民多次投诉,但依然“坚挺”。

“没有设立收费公示牌,随便划线就收费。”市民反映,许多收费点莫名其妙,今天这里不用交钱,明天来就忽然有人收费了。

“八一七中路榕商楼旁边的空地,有人私自划线违规收取停车费;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门口一名中年妇女长期在此非法收费……”“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每年都收到不少这样的投诉。

记者了解到,按照城区停车需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须由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勘验论证后,统一划定、设置、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道路上安装和私划标志、标线。凡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应经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停车场的性质、类型制定收费标准,未经批准和登记的一律不得收费。

“搬把椅子挎个包,圈好一块地,一个月就可以赚上万元,这钱来得也太容易了吧。”胡先生调侃道,“面对市民的投诉,有关部门一推了之,这样的做法无疑助长了这种行为。”

  • 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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