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动车集中补报牌时间:4月15日至5月10日
www.fjnet.cn 2013-04-12 08:13 杨亚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12日讯(记者 杨亚茹 通讯员 榕警)4月15日至5月10日,福州市公安局将对符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合格产品目录》的车辆进行集中补报牌。据悉,目前,福州市已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并配套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警方建议市民直接在销售商店购买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另外,此次补报牌对象是2010年《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在城区销售商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外地和网络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此次集中补报牌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办法》施行(2010年5月20日)后在城区销售商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二)车辆必须符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合格产品目录》的车型。(三)具有购车发票、合格证和《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四)车架号为压膜打刻。 报牌流程:市民携车辆、发票、合格证和《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前往品牌店(对照车辆品牌)确认车型和购车时间;品牌店(对照车辆品牌)开具销售证明(发票、合格证均可作为销售证明);辖区交巡警大队核对车主身份证明、查验实车后,收存相关材料,对符合上牌标准的当场核发号牌和行驶证。 城区交巡警大队电动车报牌点地址: 鼓楼交巡警大队:西二环路河南社区南侧100米。电话:18250497524 台江交巡警大队:台江区鳌峰路182号桂景楼。电话:63062226 仓山交巡警大队:仓山区湖畔路6号(仓山交巡警大队内)。电话:83430774 晋安交巡警大队:鼓山镇红光路晋安交巡警大队内。电话:83658166 马尾交管大队:马尾区快安路8号。电话:83972007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4-02]市交巡警发布出行提示 清明扫墓这些事项请留意
- [ 03-07]下月起二环内限摩限超电 摩托车记3分罚款150元
- [ 02-01]北京交巡警启动联勤联动 交警可处置治安事件
- [ 01-03]郑州交巡警元旦按新交规严处交通违法 86人被扣12分
- [ 12-28]重庆男子酒后打交巡警耳光被拘留5日
- [ 12-25]平安夜车流骤增 榕交巡警部门派足人力全力排堵
- [ 12-15]网上已交违章款年检咋没过 交巡警疑罚款转账出错
- [ 11-06]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建摩托巡逻车队 疏解交通压力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