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租来的豪车莫名失踪 原来是租赁公司悄悄把车开走

www.fjnet.cn 2013-04-11 08:40  林春长柳涛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租车人以为车丢了报警,没想到是租车公司认为她违约,没发通知就赶到政和把车开走了

本报讯(记者林春长 柳涛)“完了,租来的车丢了,这下可怎么办啊!”4月3日晚5时许,杨小姐和朋友吓出了一身冷汗,他们停在南平政和老家一酒店楼下的豪车,竟不翼而飞。

豪车可是杨小姐和朋友从福州喜易通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惊吓之余,杨小姐和朋友急忙打电话报警求助。

不曾想,之后她却意外地被告知,车子竟是租赁公司派人开走的。“我们的衣服、银行卡、合同材料还有几千块的现金等东西还在车上呢,他们怎么可以说也不说一声,就自己派人来把车开走了。”杨小姐急坏了。

4月6日,杨小姐来到租赁公司交涉。“车上现金和其他一些物品都不见了。”杨小姐说。而租赁公司负责人对此予以否认,并表示没有动车内的任何物品,并称派人跨地取回车辆是按照公司规定。

租来的豪车“不见”了

昨日,杨小姐说起这次租车的遭遇时,依然满脸怒气。

她称,上个月底,朋友杨先生的车被撞坏送到4S店修理,为了便于出行,他们想到了租车。

3月21日,两人来位于金山的福州喜易通汽车租赁公司,交了2万元押金,并签了一份租车协议,租下一辆豪车,每天租金1100多元。“当时就想租几天,等朋友的车修好了就还车。”杨小姐说,3月底,租赁公司打来电话询问车辆还要用多久,因为朋友的车迟迟没有修好,又临近清明,杨小姐表示车还要租用几天。

4月2日,杨小姐开着租来的车,提前回到政和乡下老家去扫墓。当天下午及隔天上午,租赁公司人员打来电话,称杨小姐如果要继续用车,必须再交1万元,因人在乡下无法汇款,她随后答复4月3日之内会将钱转过去。

可就在4月3日17时30分许,她将车停在老家一酒店楼下,打算吃完饭就去转钱。没想到,没过多久杨小姐却发现租来的车不见了。“当时我们还以为车是被偷了,慌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杨小姐联系租赁公司被告知:“车辆是公司派人开走的。”杨小姐一听急了,她称,当时车内还放着衣服、银行卡、材料及数千元现金等财物,希望取车人能将车往回开拿回车上东西,对方却一口回绝,让她十分恼火。

杨小姐说,租赁公司取车前,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而她在明确告知取车人车上有贵重物品时,对方还执意将车开走,这种行为让她无法接受。

4月6日,返回福州的杨小姐到汽车租赁公司处理此事,并称他们放在车内的一张信用卡及数千元现金不见了,所租的车还“多”出几道刮痕,而租赁公司却将所有问题推给他们。

昨日,杨小姐拨打了报警电话,她表示如果双方协调不成,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该租赁公司。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