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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价格补贴新政:向四类人发节日食品券将成常态

www.fjnet.cn 2013-04-08 15:41  陈鹤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政府研究通过福州市新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7日,市物价局局长李占卫接受记者采访,对价格补贴新政策进行了解读,表示向四类人群发放节日食品券将成为常态机制。

这次我市修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主导思想就是降低启动条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受益对象、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

据介绍,依据新的联动机制,我市的价格补贴启动门槛之低居全国前列。启动条件由原来的CPI上涨3%、食品上涨6%,调整为CPI上涨2%或食品上涨5%时启动联动机制,补贴标准由10元调整为50元,食品涨幅每多超1个百分点,增加补贴5元调整为增加补贴10元,但最高不超过100元(此时食品价格上涨10%)。与此相衔接,食品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市政府将另行研究补助标准,CPI同比涨幅未达到2%且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5%以下时不启动联动机制。

补助对象在原来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础上,增加10所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人数增加了1万人左右。

李占卫表示,为确保低收入群体过好传统节日,今年开始我市将根据价格形势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向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节日食品券,指定供应大米、食用油、肉禽蛋等主副食品。目前,市物价局正与财政、民政等部门会商,将于近期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

李占卫强调,除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外,其余所需资金全部由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支付,预计一年价格补贴发放总金额达3000万元~5000万元。(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鹤)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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