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将依照年龄开展针对性普法 遇不公可求助
www.fjnet.cn 2013-04-08 08:15 程仁山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7日从市妇联获悉,今年第一季度,福州市妇联系统接待妇女群众在法律、经济、婚姻家庭指导等方面的求助263起。市妇联提醒,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可向“娘家人”求助。 据了解,市妇联系统第一季度信访件根据年龄群划分体现出一些特点。年轻女性因未婚同居引发的纠纷有所增多,相比去年同期增长约5%。在日常接访中,一些年轻女性抱着年幼的孩子来访。她们多是因为在未婚状态下与男友同居,怀孕、生子后,男友人间蒸发、不与女方联系、拒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这时候她们就沦为无助的未婚妈妈。非婚同居关系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未婚妈妈的权益也难以得到维护。亲子鉴定举证困难,共同财产难以认定,都成为未婚妈妈维权路上的拦路虎。这样的局面,为未婚妈妈的健康和孩子的未来成长蒙上了阴影。 此外,中老年妇女投诉遭受家暴的比例有所上升,相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在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诉中,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中老年妇女来访的比例较高。这些中老年妇女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依附于丈夫,在家暴发生后,有的中老年妇女抱着能忍就忍、得过且过的心态,因此纵容了丈夫的暴力行为,导致夫妻关系失衡,长年累月遭受家暴;有的选择了反抗,但又缺乏基本的维权法律知识,在遭受家暴时虽然报了警却没做笔录和伤情鉴定,未留下遭受家暴的充分证据;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最终选择“以暴制暴”的错误做法,导致整个家庭遭受更大的不幸。在遭受家暴是否选择离婚的问题上,很多中老年妇女想离婚又不敢离婚,因为她们一无独立经济来源,二对夫妻共有财产情况一无所知,考虑到离婚会使自己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处于不利位置,她们选择了忍气吞声,勉强维系那岌岌可危的婚姻。 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日常接访、普法宣传进社区乡村的活动中,通过与妇女群众的交流,发现大部分人的平等意识、维权意识有所提升,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懂得向“娘家人”求助。但工作人员也发现有些妇女群众学法的热情不是很高,缺乏基本法律常识,对日常普法宣传不够热心,往往是在权益受侵害时才慌忙学法律或咨询“娘家人”。 下阶段,市妇联权益部在宣传妇女维权知识时,将进一步细分年龄层次,更有针对性地向妇女群众宣讲她们关心的法律知识:20~30岁年轻女性主要宣讲未婚同居的危害、生殖健康知识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30~40岁的成熟女性主要宣讲婚姻家庭的经营之道、女性保健等知识,让小家庭更加幸福温馨;40~60岁的中老年妇女主要宣讲遇到家暴、赡养纠纷时怎么运用法律武器自救等知识。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周华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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