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进北峰旅游尚无大客车可坐 新霍线路段宽度不足

www.fjnet.cn 2013-04-06 10:43  李白蕾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清明小长假是踏青的好时节。不少散客到旅行社报名想去北峰旅游,却经常被告知无法组团,因为去那里不能开大客车。近日来自市公安局的消息说,新霍线相关路段宽度不足,大客车通行禁令暂不解除。因此,想去北峰的游客多半只能自驾游了。

在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对北峰山区旅游客运车解禁的建议》,希望通过解禁带动北峰山区旅游业的发展。为此,市公安局专门组织晋安交巡警大队,并邀请市公路局以及晋安、日溪的相关部门,赴193县道日溪段,对新霍线相关路段是否符合解除禁止大客车通行条件进行现场调研。

经实地调研,X193新霍线30.125公里至40.7公里路段的路面宽度仅为5~5.5米。根据我省有关通知规定,宽度4.5~6.5米以下路面农村公路,车长应在6米及以下,而目前30座大型客车一般车辆长度为7.5~8.9米,因此该路段不符合大型客运车辆道路通行条件。

市公安局表示,出于道路交通安全考虑,目前暂不解除新霍线193县道大型客运车辆通行禁令。待道路改造完成,符合大客车通行条件时,公安机关将适时调整车型管制措施,方便市民到北峰旅游。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