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小区停车费业主租户差1.5倍 称为控制租户停车量

www.fjnet.cn 2013-03-31 09:12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主要为了控制

租户停车数量

自治委员会成员许依伯告诉记者,目前三保园小区共有逾50个停车位,存在停车难问题。许依伯表示,三保园小区目前执行“先到先停”的规则,也就是说,即使交了停车费,也可能会遇到无处停车的情况。

“小区租户的车比业主的车还要多。因为没地方停车,一些业主意见很大,向我们反映了好几次。”许依伯说,作为小区管理人员,应该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因此此次将租户的包月停车费用调至150元,主要是为了通过价格差距间接起到控制租户包月停车数量的作用。

有小区业主担心,这样的收费标准未必能限制租户停车。据了解,因为周边缺少地点合适、价格适中的停车场所,目前已有部分租户表示愿意继续将车停在小区内。对此,许依伯表示,新收费标准效果如何还要看实施后的实际情况。

物价部门称应公示

物价部门对此表示,若小区没有业委会,应当按照福州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而三保园有自治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停车收费标准作出规定,但需要进行公示。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 文/摄)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