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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酒店2小时退房要扣一天房费?福州一顾客投诉

www.fjnet.cn 2013-03-29 08:36  徐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29日讯(记者 徐丰)“才入住2小时,而且客房里东西基本没动,为什么退房时酒店却要求按一整天房费结算?”

日前,福州周小姐的两位朋友入住五四路沐思城市酒店时遇到上述问题,周小姐认为酒店的做法欠合理。

对此,酒店方面回应称,客人动过的东西较多,而且该酒店没有提供钟点房服务,无法按照小时计费,酒店也规定无故退房就是要按一天计费。

酒店没有书面退房说明

周小姐的朋友林先生等两人,晚上6点左右入住沐思酒店,并付了押金1200元。之后就出门吃饭,后来回到房间,对房内设施条件不是很满意,决定退房。可是到前台一问,服务人员表示,已经入住,房内设施已动,当按一天房费588元结算。

林先生表示,床铺被子只掀开一角,自己也愿意付清洁费,但是遭到拒绝,最终还是被扣掉了588元。

昨日,记者联系到沐思酒店的相关负责人刘女士,她表示林先生当时动过房内设施较多,如喝过屋内矿泉水、动过床上被子等,并向记者展示了当时在房内拍下的照片;其次酒店并未提供钟点房服务,也无法按照小时计费,酒店规定无故退房就是要按一天计费。

但是记者在酒店宣传册上只看到入住超时的计费优惠说明,却没有关于提前退房处理方案等细则。“目前酒店基本都没有书面的退房说明,都是退房时口头告知”,刘女士无奈地表示这么规定并非他们一家。

工商:交全额押金相当于默认酒店规定

对此,福州鼓楼区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条款对酒店退订做出明确的退费规定,一般情况下,会按照酒店与客人之间所达成的协议来处理退款纠纷,通常难以驳斥酒店的规定。

“通常消费者与酒店之间都不会签书面协议,他们交付全款押金的行为,相当于是默认了酒店单方面提出的退房退款规定,因此很难维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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