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社会 > 正文

连江一快递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 被罚1.5万元

2013-03-27 08:31:05 徐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27日讯(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太容 魏运焰 付严)见快递市场广阔,在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快递公司就擅自设立分公司,不料触犯了法律。昨日,连江县工商局对连江某快递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

1月10日,工商执法人员在琯头镇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一家快递服务点未办理营业执照。经查,连江某快递有限公司为扩大快递业务,在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下,在去年10月租下琯头镇的一间店面,作为公司在琯头镇的经营点,方便客户收取包裹及寄件,琯头营业点有两名员工负责日常业务,按收取快件的数量计算提成。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当事人在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下,便擅自设立分公司,违反了该条例的规定,属于未依法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