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时政 > 正文

福州出台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www.fjnet.cn 2013-03-25 06:46  黄戎杰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领导班子量化考评 领导干部民主测评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将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按照检查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评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对领导干部评价主要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我市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开展检查考核工作。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上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全面自查和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领导班子检查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年终检查考核得分占50%,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分占25%,日常工作考核得分占25%,检查考核结果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两类,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对领导干部检查考核,主要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设“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民主测评称职率≥90%的,确定为“称职”;70%≤称职率<90%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称职率<70%的,确定为“不称职”。

《办法》还加大了对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对领导班子的检查考核,总成绩排名前3位且高于90分的地区、部门,给予表彰;对总成绩排名最后一位且低于70分的地区、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地区、部门,取消其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结果将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