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一楼俨然“半地下室” 业主质疑开发商涉嫌欺诈

www.fjnet.cn 2013-03-19 07:45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业主质疑开发商未按图纸施工,涉嫌欺诈;但开发商称,改动符合规定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9日讯(记者 邱也栩)几个月来,福州的郑女士为自己那形同“半地下室”的新房伤透了脑筋。其购买的商品房位于一楼,按照平面图,室内地面应比小区路面高0.6米,结果高度差为0,甚至比绿化步行道还低0.15米,给房屋采光、通风、排水等带来诸多不便。

郑女士和其他五名同在该楼层的业主质疑,开发商未按图纸施工,涉嫌欺诈。开发商则表示,改造符合规定,若业主还有疑义,可申请第三方仲裁。

业主:买到“半地下室”

2010年,郑女士在闽侯南屿某楼盘购买了6号楼一楼的小户型。去年12月28日验收交房,郑女士和其他业主都发现,该栋楼一层的地面和小区地面落差非常小,阳台一侧的绿化还明显高过室内地面。他们当场提出疑义,并暂缓收房。

之后,6户业主相约前往闽侯县建设局查看楼盘的规划图。规划图上,首层室内地坪标高8.5米,室外地坪标高7.9米,高度差0.6米。但现实中,二者高度差为0,且阳台外面的步行道路面比室内地面还高0.15米。同时,楼栋入户大堂前本应该有三至四个台阶,现仅有一个0.12米的台阶。

3月17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虽然多数业主在装修,但楼房已经有不少瑕疵,入户大堂墙壁的瓷砖出现多处裂纹。在6号楼背面,绿化带的地面明显比一楼阳台要高,从阳台往外看,确实要略微仰头。“绿化土堆太高了,室内看起来像半个地下室。这些植物长起来后,我们阳台和窗户的光线就会被完全挡住。”郑女士说,绿化土堆的坡向又是外高内低,一旦下雨,积水就会流到一楼的墙角,可能会渗进屋内。

开发商:修改有报批

据了解,通常住宅建筑首层标高都要和房屋外面的道路形成合理落差,这样住在一楼的业主视野才会开阔。在该小区,其他栋楼的一层就没有比外面道路低。

昨日,记者找到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楼盘是按规划图盖的,由于所在地面曾经是农田或池塘,修建中,根据地面的实际情况,确实有做过微调。所有的修改意见也都有向相关部门报批过,“我们不会随意变更,变更也都符合规定,要不然通不过竣工验收。”该人士说,此前公司也让楼盘的工程总监跟业主们一一做了说明,但业主们并不满意。

对方表示,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后期负责园林景观的单位,会根据地势对绿化稍作改动。但他们则直接按照图纸绿化,所以观感上令这些业主不适。对方称,若业主们同意,开发商可以对绿化进行改造,改善一楼的采光、通风、排水条件。若无法协商,业主可申请第三方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