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电梯故障物业卸走了零件 老业主天天爬十楼

www.fjsen.com 2013-03-15 09: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修电梯要用公维金,部分业主不肯,认为物业费“包干制”,该物业出;物业只好将之前暂借的变频器拆了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5日讯(栏目主持 陈钟兰 陈燕燕 关铭荣)1楼、2楼、3楼……终于爬到10楼。福州台江区海润滨江花园的老王,他爬楼梯可不是为了锻炼,是因为电梯出故障了,11日,小区物业卸走了电梯的变频器。为何?13日下午,主持人来到该小区。

在小区42号楼3号电梯口贴着一张“物价销售报价单”,上面显示电梯公司检查电梯后,建议更换变频器、编码器等设备,总价为2万多元,日期为2012年12月6日。

老王说,去年11月,电梯曾坏了20多天,直到去年12月上旬才恢复正常,随后,物业便贴出这张报价单,大伙也不知何意。上周,物业再次贴出公告,大意是:电梯的维修费要动用公维修金,需3号电梯的使用业主签字同意,否则,11日电梯将再次停运。老王挺纳闷,小区的物业费实行“包干制”,一切事务均由物业负责,电梯坏了当然要由物业来修。

对此,物业处何主任说,去年,电梯罢工后,发现是变频器故障,已过维保期,寄回厂家,被告知已无法维修,只能更换,需2万多元,因费用过大,需启动公共维修基金,办理相关手续至少要一两个月,当时临近春节,为了业主方便,他们跟厂家协商,借了一个变频器,期限为三个月,其间他们会将费用补上。可春节过后,他们拿着申请表挨家上门,请3号梯的20户业主签字,却遭到十多位业主的拒签,理由与王先生一样。公维修金无法启动,三个月期限也到了,11日,他们只好将变频器拆下还给厂家。何主任表示,小区的物业费虽然实行“包干制”,但并不包括电梯等大型公共设备的维修,业主误解了。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佘雷说,物业费实行“包干制”的小区,物业应维护小区公用设备的正常运行、绿化养护、治安卫生等,但原则上,像电梯等这类重大公用设备的维修不在其中,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维修费需要由业主承担或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如今,老王等几位业主希望物业能提供详细的维修清单、变频器损坏的原因及相关证明,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将同意启动维修基金。物业处也表示将尽力协调,尽快让电梯恢复正常。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