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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多家健身俱乐部收高额转让费 涉嫌"霸王条款"

www.fjsen.com 2013-03-15 09:2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直接退卡基本不可能

既然转让费高昂,能否直接退卡?

“办卡后都是不能退卡的。”昨日,记者致电福州浩沙健身金龙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完卡是不能退的,这在会员签协议时,协议里就有说明的,但可以转卡,转卡要收取300元的费用。

“如果会员一定要求退卡,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福州浩沙健身金龙店陈店长表示,会员出现自身原因无法到浩沙健身中心锻炼的,可以通过转卡、转店等方式与健身中心进行协商处理,至于300元的转卡手续费,这在签订合同时都已明确提到。

什么样才是合理的退卡理由?陈店长表示,比如会员因受伤不适锻炼或者出国导致无法锻炼,会所是会通过双方协商进行退卡处理的。

而采访中,许多会员表示,这种退卡方式不合理。对此陈店长表示,合同是会员经过仔细阅读才签署的,则说明会员是接受这项规定的。

律师说法

不能退卡属“霸王条款”

据了解,在2012年,北京工商部门将健身行业的霸王条款列入整治范围,其中健身会所的霸王条款包括:此卡售出概不退换,售出的各类会员卡一律不得退卡,所有会员卡均不可退款等多条不合理规定。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州融成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郑律师表示,健身俱乐部不能退卡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因为会员卡是属于以预付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服务,若会员不想继续这项服务,有权终止,而健身会所也要将卡内相应剩余的金额退还给会员。若市民要退卡,俱乐部就应该按照一定计算方式为会员退款。

“只要是单方面做出的不公平的条款,合同协议也是无效的。”郑律师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依自愿原则选择健身俱乐部,也可以依法解除其与健身俱乐部的服务合同。健身公司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禁止消费者退卡、解除合同,排除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郑律师建议,市民在发现健身会所存在这些问题时,可以向消协、工商等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对涉嫌“霸王条款”的俱乐部提起诉讼。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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