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市民买1斤7螃蟹绑带占9两 工商局说不算宰秤

www.fjnet.cn 2013-03-14 14:08  张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4日讯(记者 张硕 实习生 陈娜)前日早上,福州市民刘女士在华林路晋安河附近的早市买只螃蟹,称的是1斤7两重,回家把绑带一解,螃蟹只剩8两重。一条绑带竟然重达9两,占了总重量的一半还多,算下来,这螃蟹的价格翻了一番。刘女士说,这绑带材质有些像橡胶,会吸水增重。

昨日早上7时许,记者来到刘女士所说的早市。这里卖螃蟹的摊点有几处,各家水箱内的螃蟹腿脚无一例外都绑着一指粗的红塑料绳或橡胶带。“能不能把绑带去掉再出售?”对此,一女摊主说,螃蟹会随意爬动,且蟹钳伤人,而且去掉绑带卖,价钱要增加,那样还麻烦。其他几名卖螃蟹的摊主也都不乐意除去绑带再出售。

在华林路和五一路上的两家超市,螃蟹用细毛线绳捆绑,但价格比早市摊普遍贵1/3以上。现场销售人员说,无论是在市区农贸市场还是在超市卖场,螃蟹绑绳出售都是行业惯例。

12315说法:卖时就绑着,不算宰秤

“一条细皮筋就能搞定的事,为什么非要用又粗又重的皮筋或是吸水的草绳?”市民黄女士说,1斤螃蟹5两皮筋,那不就是变相宰秤?对此,福州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说,螃蟹绑腿出售并没有限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如果销售时便绑着皮筋,说明顾客已经看到实物状况,接受这种销售方式;但如果销售时没绑,事后又绑上皮筋算钱,商家就存在欺诈行为。至于皮筋多粗多重才合规,具体标准尚不明确。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