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清侦破“2·9”肇事逃逸案 车祸造成一人死亡

www.fjnet.cn 2013-03-13 10:41  林安镇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2月19日晚上,在324国道福清渔溪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经过20多天调查取证,福清警方在石狮市抓获肇事司机张某。

2月19日晚上10时许,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324国道福清渔溪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倒地不动。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处置。经医护人员检查,确认伤者王某(男,43岁,四川大足县人)已经死亡。事故现场除了死者和他所骑的摩托车外,还有一根60厘米长的角铁及一些食品。根据现场情况,民警初步判断是摩托车追尾大中型货车尾部,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后逃逸。

对此,福清警方立即成立“2·19”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案组。因事发时该路段没有路灯照明,且当晚过往车辆较多,附近探头距离事故路段较远,视频录像模糊不清,很难辨认肇事车辆。通过事故现场散落的汉堡类食品,确认死者是渔溪镇一快餐店的员工。

随后,民警对事发当晚高速收费站和新厝镇监控视频中过往的3260多辆大中型货车逐一进行排查,并对其中的1220多辆重点车辆进行调查,仍未找到较为确切的嫌疑车辆的线索。最后,只留下一辆江西牌照的厢式大货车因车辆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一时联系不上,所有的希望都聚集在这辆大货车上。

随后,专案组民警通过搜寻交通违法行为原始记录,从这辆厢式大货车以往的交通违法记录中,找到了2011年曾驾驶过该车的驾驶员王某的联系方式,并通过王某获知该车车主的联系方式。

3月8日上午,专案组民警以联系业务为名,联系上该车车主,获知这辆江西牌照厢式大货车停放在泉州石狮市。办案民警立即奔赴石狮,找到了肇事货车。肇事司机张某(男,25岁,江西人)正要驾车外出,民警检查后发现这辆货车的损坏部位已被修复。经民警仔细比对,确认遗落在事故现场的角铁与该货车左后部车厢下沿部件相吻合,证实该货车系“2·19”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肇事车辆。

肇事司机张某被带到福清公安局后,向民警供述,当天晚上他曾经在该路段停车几分钟,突然听到车尾传来一声异样的碰撞声,由于怕事,他当即选择开车离开现场。

目前,肇事者张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叶兴旺 郑立)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