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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新买的车莫名起火 维权受阻起纠纷

www.fjnet.cn 2013-03-13 08:16  张志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车主称是自燃,4S店认为是纵火导致,起火原因不明让车主维权受阻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3日讯(记者 张志宏)买了一年多的轿车,在没有发动的情况下,莫名起火燃烧,福州市民洪先生遇上了这样蹊跷事。是质量问题导致自燃,还是其他原因?事后,洪先生与销售该汽车的4S店交涉,10多天过去了,至今没有结果。

车主:自燃和质量有关

据洪先生介绍,车辆起火发生在3月1日的凌晨1时许,前一天的中午他就把车停在台江延平路旁的停车位上。到了凌晨突然接到警方的通知,说他所登记的车辆发生了自燃。洪先生的家就在附近,急忙赶到现场,只见自己车的右后侧车灯及周边的位置已经烧毁,尾部的玻璃也碎裂,保险杠也烧得严重变形,车内的坐椅和地毯等物也被烧焦,而旁边的其他车辆则安然无恙。

洪先生说,自己的车刚买了一年多,行驶的里程不多,保养得很好,也没有对车的电路做任何的改装。根据警方的出警记录,他认为着火的原因应该是与车自身质量有关,但4S店却要求他证明起火原因才能协商赔偿。

4S店:现场发现可疑燃烧物

在发生“自燃”事故后,洪先生的小轿车就被拖进位于五四北路的4S店进行评估,目前估价受损2万余元,洪先生在此年度并没有购买自燃险。由于就原因和责任问题还未明确,车辆还暂时停放在维修车间,还未进行维修。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4S店。据该4S店售后服务郑经理介绍,根据他们的调查,这款车的主要电路线都在前部,起火点除了尾灯外,并没有分布在其他电路上,加上当时车辆是熄火停车的状态,尾灯没有通电,因此短路起火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此外厂方的工作人员还在现场发现一些燃烧后残留的绒布,因此他们初步断定是由于外来的原因导致起火,简单地说,就是纵火导致。

基于他们的判断,因此他们不认为是车辆质量问题导致起火,拒绝洪先生赔偿的要求。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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