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道路绿化带上常有车辆违停 园林开出首张罚单
www.fjsen.com 2013-03-12 07: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11日,市园林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侵占绿地、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 11日下午,在福飞北路万科·金域对面街头小公园内,记者看到有4辆私家小轿车停放在公园内。“你看,我们中午来劝离过、清理过停放在这里的车辆,现在又有这么多车子停在这里。规划的园林绿地上是不能停车的。”市园林执法支队第三大队大队长高春宝说。 执法人员对一辆红色的长安铃木的女车主开出了机动车侵占绿地的第一张行政处罚单——《违法行为处理通知单》和《市园林局代履行决定书》,要求她马上将车开离,并于次日到市园林执法支队接受行政处理,罚款200元。 “这些侵占绿地停放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依《行政强制法》第52条规定,我们将实施代履行,让车辆驶离,并要车主到市园林执法支队接受处理。”高春宝说。 随后,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福飞南路与北三环交叉口,又发现有4辆小车停放在街头绿地上。参与联合执法的新店派出所警察陈可佳对停在市政道路与绿化带之间的两辆无车主的小车贴出告知书,并抄牌,开出100元的处罚单。“我们交巡警平时只能对违法停放在市政规划道路上的车辆进行处罚,园林执法部门对完全停放在绿地上的车辆有执法权。”陈可佳说。对另外2辆完全停放在街头绿地上的无车主的小车,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根据它们侵占绿地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罚30元对车主进行处罚,并要求车主赔偿绿地损失。 11日,联合执法部门累计在福飞北路、乌山西路、道山路等机动车侵占绿地高发路段,查处违法机动车辆46辆,其中3辆车因未及时整改,被联合执法部门强制拖离。因机动车辆大小不同,侵占绿地面积不等,违法车主分别被处以100元至3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部分车辆车主还因违法停放,对绿地造成严重破坏,被要求赔偿绿地损失。 (福州晚报记者 綦芬/文 首席记者 陈建国/摄)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3-11]树木认养为鸟儿安家 福州市园林局开展系列公益活动
- [ 03-09]李超钢: 建好北京新"绿肺" 打造"园林盛宴"
- [ 03-08]漳"点线面"综治项目出炉 今年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 [ 03-01]漳州园林局耗费260万建保龄球馆 官方:系比赛场
- [ 02-26]福州一开发商以提升景观为由私自移树 将被重罚
- [ 02-05]中国园林博物馆完工85% 5月18日开馆试运行
- [ 01-28]泰宁荣膺“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 [ 01-27]“榕城护花使者”公开招募 可向市园林部门报名